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揭示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重要性的同时,也阐明了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既能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又能帮助科创企业规避化解创新风险。因此,打造活跃的金融市场、畅通的融资渠道和良好的金融环境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广东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大湾区科技创新,强化金融服务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如201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科创12条”),提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并要求促进金融科技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随后,《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和《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陆续印发,强调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资本流动,发挥金融的力量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在各项政策措施的部署下,大湾区科创金融体系初步建立,科技创新活跃。但纵观大湾区科创金融体系,仍存在着如中小微科创企业金融获得性有待提升,风投创投机构参与科创投融资渠道有待完善,大湾区跨境金融合作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为解决科创金融实践过程中的挑战和困难,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强化对大湾区科技创新主体的金融供给。在产业基金扶持方面,可根据各科创研发细分领域的差异,鼓励各领域龙头企业联合持牌金融机构联合研究设立相关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科技人才创业创新、“卡脖子”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同时创新探索基金投资相关制度,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科创投融资。在信贷支持方面,推动银行机构在大湾区成立“科技支行”等专营服务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信贷供给。在保险支持科创方面,推动大湾区保险机构为科技型企业的研发和成果转化提供保险保障保险产品,激发科创企业创新的意愿。
二是发挥金融力量重点支持大湾区“硬科技”的研发和应用。推动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大湾区“硬科技”细分领域调研,根据调研结果梳理制作大湾区“硬科技”研发集群空间布局和投融资图谱,为各类金融机构投融资提供参考。推动金融产业链重点关注大湾区内半导体产业、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科技研发及创新创业项目,联合科创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产业金融服务,提升“硬科技”产业链产融结合水平。深度融合数字科技和金融科技,实现供应链、金融机构和信用信息全打通,帮助金融精准“滴灌”产业链需求。
三是扩大粤港澳三地科创金融合作。粤港澳大湾区是实践“一国两制”的重要平台,引入港澳金融资源投资大湾区科技创新,既有利于扩大大湾区内地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也有助于发展港澳特色金融业。因此,大湾区应积极对接港澳优质金融资源,支持合条件的风投创投机构、天使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落户大湾区并投向优秀科创项目。鼓励港澳资本与境内私募资管公司合作,投资大湾区科创项目。加强粤港澳金融规则对接,探索建立金融纠纷机制、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等,优化粤港澳金融营商环境。
四是完善大湾区科创金融智力保障机制。推动高校、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科技金融研究智库,推动大湾区内龙头企业、咨询机构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领域设立产业研究院,重点对产业链的未来技术进行前瞻性研究,强化产业链和金融服务的融合。根据前沿研究成果因地制宜出台科创金融促进方案及措施,统筹各地区重点产业错位发展,统筹创新资源和要素合理调配。定期举办大湾区科创金融主题论坛、沙龙及融资对接会,吸引专家学者建言献策,共谋发展。